中山市突發(fā)事件預警信息發(fā)布中心(中山市氣象影視宣傳中心)是隸屬于中山市氣象局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1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中山市有關文件精神,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招聘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備招聘崗位相關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港澳人員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qū)(內地)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本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二)報考人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與網絡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網絡報名。
(二)報名時間及方法
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1日。登錄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網址:https://www.qgsydw.com)。
(三)報名要求
1.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專業(yè)原則上要求一致。所學專業(yè)的專業(yè)代碼參見《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3);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沒有專業(yè)代碼)的,可選擇專業(yè)目錄中的相近專業(yè)報考,所學專業(yè)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yè)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須院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院校設置專業(yè)的依據等材料。
2.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所交證件、材料均要求原件掃描上傳。
3.按廣東省相關規(guī)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考生,應在《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不提供或超出報名期限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4.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5.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填寫清楚的《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
2.居民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
3.社會人員報考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以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書面證明、勞動合同或社保部門出具的參保證明為依據,上述三項材料至少提供兩項);
4.其他崗位所需的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一般要求pdf格式,顯示必須清晰、完整。
(五)網絡資格初審
2022年6月22日前完成網絡資格初審。如審核狀態(tài)為資料不齊的考生,于2022年6月24日17:00前登錄系統(tǒng)進行補充,未按規(guī)定時間內補充,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可通過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網址:https://www.qgsydw.com)查詢審查情況,并保持電話暢通。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存在違反法紀行為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錄用資格。
(六)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自2022年7月1日上午9:00起可登錄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打印筆試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一)筆試(滿分100分)
1.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部分氣象基礎知識;不指定考試用書。
2.筆試時間為2022年7月4日,具體時間和地點等有關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氣象局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滿分100分)
1.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由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如果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面試對象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和面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3.通過結構化面試形式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測試,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
4.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氣象局網站上公布。
5.中山市氣象局成立面試評委小組,統(tǒng)一時間進行考評,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6.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體檢
(一)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二)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考核
(一)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程序??己斯ぷ鲊栏癜凑铡稄V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棄考核資格的,將依次遞補考核人選。
七、公示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核后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氣象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xù),由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按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guī)的,嚴格依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三)落實回避規(guī)定要求,凡與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四)關于加分的說明。按廣東省相關規(guī)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考生,應根據招聘單位報名要求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五)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六)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開展,筆試疫情防控要求見《考生疫情防控須知》(附件4),面試等疫情防控要求將由市氣象局通過門戶網站發(fā)布,或通過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通知,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嚴格執(zhí)行、理解支持。
本公告由中山市氣象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人:余先生,電話:0760-88616830;投訴電話:0760-8861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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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氣象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