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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東莞市投資服務中心是東莞市投資促進局下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東莞市新一輪“十百千萬百萬”人才工程行動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公開招聘博士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行;
5.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條件(見附件1)及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按照國家、省政策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人員薪酬標準提供待遇,并且可以享受我市博士相關補助津貼,最高100萬元。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法
采用電子郵箱進行網(wǎng)上報名。報名時間:2023年7月27日至8月16日。下載和填寫《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附上個人簡歷和報名所需資料的電子版,發(fā)至報名電子郵箱。
2.報名提交的資料
(1)《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電子照片);
(2)身份證正反面PDF掃描件;
(3)學歷、學位證書PDF掃描件(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證書,否則取消資格);
(4)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PDF掃描件;
(5)工作經(jīng)驗證明(提供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證明)PDF掃描件;
(6)其他相關佐證材料PDF掃描件。
以上材料須真實有效,在參加考試時一并提交報名資料的原件以供查核。凡材料不齊全、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現(xiàn)場查核未能提供原件的,取消應聘資格。
3.報名電子郵箱地址:見附件1。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7月27日至8月16日。市投資服務中心負責報考資格初審,市投資促進局對資格初審結(jié)果進行復核。資格初審情況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
(三)考試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方可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地點、考試方式另行通知。根據(jù)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
(四)體檢
組織體檢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進行體檢。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guī)定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有關考察事項說明如下:
1.進入考察階段的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和學歷學位驗證證明等材料。
2.考察階段重點審查應聘人員的個人檔案,對于個人檔案丟失或個人檔案材料嚴重缺失以及職稱無法確認等情形,按考察不合格處理。
(六)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東莞市投資促進局門戶網(wǎng)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備案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在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nèi),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擬聘人員備案。
四、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nèi)容一致。
(二)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擬聘人員被審查為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審查沒有結(jié)論或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jié)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本次招聘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0769)28331359。
監(jiān)督電話:(0769)2833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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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投資服務中心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