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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吉安市泰和縣自然資源基層服務中心選調工作人員20人公告
2024-01-23 05:07:36· 來源:南昌事業(yè)單位招聘· 發(fā)布地區(qū):江西,南昌· 招考分類:機關事業(yè)單位· 內容分類: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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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基層服務力量,做好鄉(xiāng)鎮(zhèn)村民自建房審核工作,全面提升鄉(xiāng)鎮(zhèn)巡查、違建及自然資源執(zhí)法工作水平,充實執(zhí)法人員隊伍,根據(jù)《關于印發(fā)泰和縣調配干部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泰組字〔2020〕12號)等文件精神,現(xiàn)面向我縣公開選調20名工作人員。具體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崗位設置所需條件要求,選調德才兼?zhèn)涞墓ぷ魅藛T。

二、選調的對象和崗位要求

1.面向我縣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含教育、衛(wèi)生系統(tǒng))公開選調20人,其中:面向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公開選調10人;面向縣城管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用事業(yè)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公開選調10人。

2.崗位要求:

(1)泰和縣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①在原國土資源所、規(guī)劃所工作的人員不限專業(yè);其他人員所需專業(yè)見附件2;②中專學歷及以上;③年齡50周歲及以下。

(2)縣城管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用事業(yè)服務中心在編在崗工作人員:①專業(yè)不限;②中專學歷及以上;③40周歲及以下。)

三、選調的崗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選調的20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地點在鄉(xiāng)鎮(zhèn):澄江、禾市、馬市、冠朝、沙村、灌溪、萬合等,具體工作地點由縣自然資源局根據(jù)工作實際需要統(tǒng)一安排。

四、選調崗位要求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業(yè)務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心;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合格等次;

4.具有連續(xù)3年(含試用期或服務期)以上事業(yè)單位工作經歷(截止時間2023年12月31日),須在現(xiàn)單位工作連續(xù)1年以上。因機構改革變換單位或所在單位更名的,按同一單位認定。在不同鄉(xiāng)鎮(zhèn)連續(xù)工作的,視為同一單位;

5.具備選調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6.符合任職回避規(guī)定;

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服務期的;

6.新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尚在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7.服務期滿且已安置的大學生村官和安置后的“三支一扶”人員,安置后未滿2年;

8.公安、信訪部門記錄參加和組織過非法上訪、鬧訪、纏訪人員;

9.有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二)選調崗位其他條件說明

1.《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項;

2.年齡計算:年齡不超過職位表中注明的年齡上限。年齡50周歲及以下,下指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齡40周歲及以下,下指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齡計算方法適用于本次考試的報名、考試、公示、聘用等整個選調過程。

3.工作經歷年限采取周年計算法,如“3年以上”是指必須滿3周年,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

五、選聘工作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在泰和縣人民政府網(wǎng)和泰和縣融媒體中心公眾號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地點:泰和縣自然資源局二樓人事財務股(泰和縣白鳳大道90號)

報名所需要的的材料:①《泰和縣自然資源基層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②報名人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③報名人員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證明(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年度考核備案表復印件),報考選調職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資格證明等材料。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報名時進行,縣人社局和縣自然資源局共同審核,經資格審查后,選調職位計劃數(shù)與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shù)應達到1:2的比例方可開考,如達不到1:2的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職位數(shù)。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并通報其所在單位,同時按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

(四)組織考試

本次選調工作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與崗位匹配的專業(yè)知識。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領取面試準考證時間:2024年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領取面試準考證地點:泰和縣自然資源局二樓人事財務股(泰和縣白鳳大道90號)

面試時間、地點:待定(具體見準考證)

(五)確定入闈人員

根據(jù)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選調職位計劃人數(shù)1:1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遇成績相同的,一并參與體檢。

(六)體檢

1.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由縣自然資源局組織安排,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由此產生的缺額按該職位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遞補。

(七)考察

1.考察。由選調單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作風和群眾口碑,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疾旖M認真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對出現(xiàn)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準前一律暫緩考察并停止后續(xù)程序。

2.確定人選??疾旖Y束后,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選調對象;對同分入圍體檢人員,綜合考察情況報選調領導小組確定選調對象。

3.遞補??忌艞夁x調或考察不合格產生的職位空缺,由選調單位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遞補原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序遞補,若面試成績相同,綜合考察情況報選調領導小組確定遞補對象。

(八)公示和辦理手續(xù)

1.公示。對審查合格的擬選調人員統(tǒng)一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經組織查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2.辦理手續(xù)。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六、有關要求

1.選調人員在選調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在考試前一天及任一環(huán)節(jié)因個人原因放棄選調的,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記入選調人員失信記錄庫。

2.為保障本次選調工作順利進行,本次選調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和保密規(guī)定,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未盡事宜請致電咨詢:

縣人社局人事股:0796-8638831

縣自然資源局人事財務股:0796-863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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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和縣自然資源基層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2.泰和縣自然資源基層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專業(yè)目錄

泰和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1月19日

原標題:關于泰和縣自然資源基層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jarencai.com/infos/158849.html?IsHide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