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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益陽南縣事業(yè)單位招聘90人公告
2024-06-04 04:00:39· 來源:中公事業(yè)單位· 發(fā)布地區(qū):湖南· 招考分類:機關事業(yè)單位· 內容分類:招考公告

中公事業(yè)單位考試網為各位考生帶來:2024湖南益陽南縣事業(yè)單位招聘90人公告。更多湖南事業(yè)單位招聘信息相關內容可查看欄目:湖南事業(yè)編人才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fā)〔2019〕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具體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剩?/p>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yè)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要求

此次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90名,具體崗位、數(shù)量及要求見《南縣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考試聘用的重要公告、相關政策和信息通過南縣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nanxian.gov.cn/)“人事信息”欄目發(fā)布。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間出生)。

面向村(社區(qū))干部定向招聘的崗位,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3年6月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結業(yè)證書、肄業(yè)證書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可以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有相應學歷要求、不限專業(yè)且符合其他報考條件的招聘崗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協(xié)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技校學歷,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的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2)為準。所學專業(yè)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是否符合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考生可咨詢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1)定向招聘退役軍人的崗位,報考人員必須為在軍隊服役2年以上的退役軍人。

(2)定向招聘村(社區(qū))干部的崗位,報考人員必須為南縣現(xiàn)任村(社區(qū))“兩委”成員,且連續(xù)任職滿3年或累計任職滿5年。

(3)有南縣戶籍要求的崗位,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fā)布之日或高考時應在南縣行政區(qū)域(不包含“大通湖區(qū)”)。

(4)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和留學回國的應屆畢業(yè)生應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中留學回國的應屆畢業(yè)生還應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招聘公告和崗位表中其他未明確時限的報考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基層工作經歷、服役期限、任職期限、各類證書等),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4年6月。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公務員及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8.現(xiàn)役軍人。

9.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屆畢業(yè)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10.公告發(fā)布之日為南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含特崗教師)。

11.存在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二條之規(guī)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含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jiān)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有關回避情形按照中組部、人社部印發(fā)的《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報考程序

(一)網上報名和網上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的時間和網站。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7:00,報考人員登錄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s://www.cndcpta.com/)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本次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2.本次招聘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后,再自行確定報考崗位,在認真核對每項崗位條件要求后進行確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全責。

3. 報名要求和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用本人身份證號和本人手機號進行注冊。一個身份證號對應一個手機號,只能注冊一次。注冊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

(2)報考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3)報名時,考生需確認誠信報考承諾書,真實、準確、全面填寫個人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的正反兩面照片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電子照片。報考人員上傳照片與本人不一致或無法辨識的,將取消考試資格。

(4)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確認報考崗位后,非崗位取消,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

網上報名期間,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s://www.cndcpta.com/)定期公布各崗位報考人數(shù)信息。

(二)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4年6月19日9:00至6月21日17:00。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s://www.cndcpta.com/)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最低開考比例與計劃核減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3:1。對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放棄報考。

被核減或取消的招聘崗位,經主管單位同意,可調劑到同一單位的其他崗位招聘。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

財務管理崗位,筆試《公共基礎知識》和《財會知識》兩科;其他崗位,筆試《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兩科。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4年6月29日(詳見《準考證》)。

筆試地點: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考生務必牢記打印準考證時間、考試時間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規(guī)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或準考證遺失的,視為自動放棄。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同類試卷實際參加筆試人員平均分數(shù)的85%。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六、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資格審查的時間和地點在南縣人民政府官網另行公告。

(二)資格審查對象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

(三)資格審查內容

1.《南縣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在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s://www.cndcpta.com/上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對應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相應學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

4.對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①報考定向招聘村(社區(qū))干部崗位的,需提供中共南縣縣委組織部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②報考定向招聘退役軍人崗位的,需提供本人退役證、縣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證明;③編內管理人員(非南縣),需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意見材料(加蓋單位公章);④報考有工作經驗要求崗位的,需提供原工作單位證明;⑤報考限南縣籍崗位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其配偶為南縣籍的還需提供結婚證;⑥報考有資格(職稱)證書要求崗位的,需提供相關資格(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資格審查對象遞補

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和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七、面試

(一)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

(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規(guī)定在南縣人民政府官網另行公告。

(三)面試對象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shù)。

八、成績合成和排名

(一)成績合成

財務管理崗位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30%+財會知識×70%。

其他崗位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40%+申論×6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并將及時在南縣人民政府官網公布。

(二)成績排名

成績排名按同分優(yōu)先法處理。具體按下列方法依序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專業(yè)基礎知識(申論、財會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再相同的,以面試不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總成績排名靠前者優(yōu)先;再相同的,加試專業(yè)基礎知識。

九、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1.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將毒品檢測(毛發(fā)檢測)納入體檢范圍。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標準??疾靸热葜饕ㄈ诉x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人選達不到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在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招聘崗位計劃出現(xiàn)空缺時,經招聘單位集體研究決定,并報主管部門同意,可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次;也可以不予遞補,取消招聘計劃。

十、公示和聘用

(一)確定擬聘用人員

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

(二)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畢業(yè)院?;蚬ぷ鲉挝?、學歷學位與專業(yè),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和編制登記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自暫緩做出聘用結論之日起90日內,反映的問題仍未查實的,終止聘用程序。

打包設置的鄉(xiāng)鎮(zhèn)崗位聘用對象正式確定后,按照工作需要、人崗相適的原則,先統(tǒng)一分配工作單位,再辦理聘用手續(xù)。

所有招聘崗位為全額事業(yè)編制,最低服務年限5年。

十一、特別提示

(一)招聘環(huán)節(jié)所有通知均以南縣人民政府官網公布為準,不再通過電話、短信等其他形式通知,報考人員應密切關注,準確掌握考試信息。

(二)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報考人員需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規(guī)違紀,不隨意放棄。報考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崗位的擬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統(tǒng)一分配。

(四)對各種形式、各個環(huán)節(jié)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 》(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查處。

(五)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0737-5221177

監(jiān)督電話:0737-2562000

十二、本次招考政策由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查看附件>>>

附件1:南縣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附件2: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xlsx

中共南縣縣委組織部

中共南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原標題:南縣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nanxian.gov.cn/14366/14461/38793/content_1949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