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平谷區(qū)事業(yè)單位實際需求,統(tǒng)一組織實施2024年度第二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涉及26個崗位,擬招聘27人,崗位情況及條件詳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北京市居民戶口不包括戶口及人事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畢業(yè)生,也不包括戶口及人事檔案保留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設站單位或所在地相關機構的博士后在站研究人員。
4.專業(yè)分類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oe.gov.cn/)公布的本科及研究生專業(yè)(學科)目錄。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年齡、學歷、經歷等條件。
6.符合《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
(二)其他要求
1.年齡計算方法:“25周歲及以下”指199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歲及以下”指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統(tǒng)招學歷要求:列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培養(yǎng)方式為非定向,按時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國外學歷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高等教育文憑認證書》。
3.2024年統(tǒng)招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要求:包含2022年和2023年離校期間無實際工作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和2024年畢業(yè)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2023年9月1日至報名截止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國內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無實際工作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yè)生報考職位。
4.學歷為報考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社會在職人員應以其已經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對于專業(yè)目錄中沒有具體對應的境外留學專業(yè),考生在報名時需上傳專業(yè)證明材料,包括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和學習內容等情況,招聘單位根據職位專業(yè)需求進行審核。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具有黨內法規(guī)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不得參加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網上報名、考試、考核、體檢、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2日上午9:00至9月6日下午16:00。報名網址https://www.gongzhao.net,9月14日上午9:00后,考生可到該網站打印準考證。
2.報名人員所填信息應真實、完整、準確,每人限填報一個崗位。報名期間,考生需及時查看網上審核狀態(tài)是否通過,并進行后續(xù)相應操作處理,招聘單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審結果。
3.報名信息一經網上審核通過不得修改。因不及時查看網上審核結果錯失報名機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對本人在報名表中填寫的信息負責,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資格并列入黑名單,兩年內不得在平谷區(qū)內報考。
招聘單位相關人員負責受理報名并對報名人員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1.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筆試內容參照《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基本能力筆試大綱(試行)》(可登陸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服務頻道知識園地欄目下載)。
(2)筆試時間、地點:應聘人員按照《準考證》上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結束后,考生可登陸平谷區(qū)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jpg.gov.cn)查詢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列入資格審查人選。
2.面試資格審查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及1:3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人選,各招聘單位負責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忌傻狡焦葏^(qū)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jpg.gov.cn)查詢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時間、地點、考生需攜帶的材料等內容。
由于資格審查未通過而產生面試人選空缺的崗位,按照該崗位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2)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
(5)面試結束后,考生可登陸平谷區(qū)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jpg.gov.cn)查詢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
(6)綜合成績計算: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如綜合成績分數相同,則以面試成績確定名次;如綜合成績及面試成績均相同,則以面試主考官的成績確定名次),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
(三)考核、體檢
1.根據考試結果,招聘單位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2.按照考試和考核結果,統(tǒng)一組織擬聘用人員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zhí)行。
3.考核、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確定考核、體檢人員。
4.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查,并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體檢費由應聘人員個人負擔。
(四)聘用
1.如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未達到1:3比例時,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2.網上公示: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并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3.聘用合同簽訂:公示期滿無異議,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管理,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間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四、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須嚴格堅持公開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格遵守回避制度,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行為發(fā)生,對違反考試規(guī)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五、應聘人員須知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考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被事業(yè)單位聘用者即時通報并予以辭退,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不暢影響招聘結果的,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監(jiān)督電話:010-69987802,受理監(jiān)督舉報時間為工作日8:30-11:00,14:30—17:30。
(五)報考系統(tǒng)咨詢電話:010-68771334/1223;咨詢時間為工作日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平谷區(qū)2024年度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
平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原標題:北京市平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4年度第二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08/t20240828_3783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