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傳染病醫(yī)院是承擔全省傳染病、艾滋病、精神病臨床診療服務和相關疾病的專業(yè)培訓、技術指導、科學研究、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公共衛(wèi)生職能的省級公共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我院根據業(yè)務發(fā)展需要,面向全國招聘非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醫(yī)院簡介
詳見醫(yī)院官網https://crbwebtest.ynhdkc.com/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學歷并符合崗位要求和相關資格條件的人員。
(二)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任職資格及技能要求;
4.身體健康,符合事業(yè)單位應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3.現役軍人。
4.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在培的非2024年結業(yè)的人員。
5.應聘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條件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4年9月2日-9月4日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不接受電話、郵件等其他報名方式,報名地點為云南省安寧市石安公路28公里處云南省傳染病醫(yī)院培訓樓二樓人事科2209辦公室,現場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個人簡歷紙質版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2.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
3.崗位要求相關資格證書復印件1份;
4.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正面證件照片1張;
5.參與報名的人員需要現場領取并填寫《云南省傳染病醫(yī)院2024年公開招聘非事業(yè)編制(第二批)工作人員報名表》。
(三)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根據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照片,若填寫的個人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我院有權取消其參加考試以及聘用的資格,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已通過相關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尚未領取相應職業(yè)(執(zhí)業(yè))證書的,提交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材料視同具有相應職(執(zhí))業(yè)資格證;
已通過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結業(yè)考核,尚未領取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提交考核合格證明材料視同具有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合格證。
四、考核
本次招聘將根據招聘崗位所需進行考核,考核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擇優(yōu)錄用。
(一)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崗位所需醫(yī)學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符合崗位招聘條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高級職稱(應同時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正高級職稱可放寬至本科學歷學位)人員可免筆試。每個崗位的報名成功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應等于或高于3:1才能開考,未達到3:1開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
(二)資格復審。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參加資格復審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出現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相同時,當首位并列時,按比例人數進入資格復審;當末位并列時,末位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免筆試的應聘人員直接進入資格復審,不占面試比例。由用人單位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需攜帶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進行審核,若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的情況,按照筆試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后仍未達到比例的崗位,降低比例或等額進行資格復審。
(三)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按照參加面試人員與每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滿分為100分。等額面試的崗位設最低合格分數60分。面試當天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2:1比例的,不再進行遞補,降低比例或等額進行面試。等額面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專業(yè)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yè)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
(四)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相加得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免筆試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本次招聘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以面試成績高者排前,根據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按照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參加考察的應聘人員。
(五)本次招聘考核具體時間和相關安排由用人單位通知應聘人員,請應聘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若由于報考者本人填寫的聯系方式錯誤或無法聯系上本人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五、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考察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工作,通過與應聘人員所在學?;騿挝宦撓?,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主要針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成績、團隊協(xié)作精神、身心狀況、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現實情況,作為聘用的主要依據。
六、體檢和公示
考察合格者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用人單位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費用自理。應聘人員為孕產婦在孕產期的,經醫(yī)院確認可以申請延期體檢,待生產過后或妊娠終止,按國家相關政策產休假結束一個月內進行體檢。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用人單位指定醫(yī)院進行復檢1次,復檢結果即為體檢結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聘用。若出現體檢不合格、放棄體檢、入職前放棄的人員,不再進行遞補。
醫(yī)院對擬錄用人員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入職手續(xù)。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入職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崗位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納入我院編外人員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我院編外人員管理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聯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云南省安寧市石安公路28公里處
聯系人:邵老師
聯系電話:0871-68728013
云南省傳染病醫(yī)院
2024年8月29日
原標題:云南省傳染病醫(yī)院2024年公開招聘非事業(yè)編制(第二批)工作人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ynwsjkrc.cn/cnPc/tzgg/21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