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關于轉發(fā)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平人社通〔2021〕164號)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審查,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1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教師12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截至公告發(fā)布之日前具有崇信縣戶籍或崇信縣生源高校畢業(yè)生;
(二)2021屆高校畢業(yè)生和2019屆、2020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熱愛教育事業(yè);
(四)服從組織分配,志愿到鄉(xiāng)鎮(zhèn)基層幼兒園工作;
(五)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的學歷學位、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詳見《崇信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崗位列表》(附件1);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各級人事考錄招聘考試中因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計入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規(guī)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18日至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計3天。
2.報名地點: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二樓會議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須提交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照3張,并填寫《崇信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1份。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同時提供《就業(yè)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資格審查: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報名登記表等報名資料,由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繳納報名考試費150元。
(二)考試組織實施
1.筆試。筆試工作由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采取閉卷方式,內容為學前教育綜合知識,總分100分。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之比)。達不到比例的,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達不到2:1的,經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可減少招聘計劃。
2.面試。成立由業(yè)內專家組成的面試工作組,抽調工作人員擔任計時、計分員。面試人選按招聘計劃的3:1確定。達不到比例的,可降低至2:1。確定面試人選時,若筆試成績末位出現并列情況,末位并列人員均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采取試講與才藝展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試講內容圍繞學前教育五大領域6門學科進行,主要考察應試者綜合保教能力和專業(yè)素養(yǎng)。才藝展示內容由應試者從音樂(聲樂或器樂)、舞蹈、美術(繪畫)三個科目中任選一項進行。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
3.最終成績確定。應聘人員的最終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6:4的比例確定,即最終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最終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兩項考試中有一項缺考或成績?yōu)榱惴终?,不計最終成績。
(三)體檢和考察
招聘崗位最終成績排序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最終成績相同情況下,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體檢、考察工作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人選,由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進行。
1.體檢。體檢按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修訂標準實施。擬聘人員對體檢結論如有異議,須在公布體檢結論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在指定時間、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均由體檢者本人自理。
因應聘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缺額,按該崗位最終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2.考察。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由縣教科局組織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該崗位最終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遞補)。
(四)公示聘用
對擬招聘人員在崇信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發(fā)現有弄虛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招聘資格,并按規(guī)定確定替補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有關程序辦理備案聘用手續(xù)。
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員占用人單位事業(yè)編制,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計入合同期限,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待遇按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確定。
五、疫情防控
招聘期間,按照崇信縣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統(tǒng)一安排部署,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招聘工作進度根據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隨時調整,具體以崇信縣政府網站通知為準。
現場報名時,各應聘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要求,落實佩戴口罩、測溫、核驗健康碼和大數據通行碼及登記確認等措施。對近14天發(fā)生本土疫情處于低風險區(qū)域的來崇返崇人員,報名當日需提交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對近14天有中高風險區(qū)旅居史的人員,集中隔離期滿且3次核酸檢測均為陰性、轉為綠碼后方可到現場報名。報名后,所有應聘者要減少進出流動,堅持非必須不出省、非必要不離市。個人因疫情原因不能參加筆試或面試的,取消應聘資格。
六、注意事項
(一)崇信縣政府網站是發(fā)布本次公開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網站,在整個招聘工作期間,應聘人員應在上述網站及時關注相關公告、公示、通知等有關信息。
(二)應聘人員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培訓。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fā)現,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并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處理。
(五)本公告由崇信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監(jiān)督檢查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邀請縣紀委監(jiān)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全程監(jiān)督。
咨詢電話:09336102326(崇信縣人社局)
09336121676(崇信縣教科局)
監(jiān)督電話:09336102398093361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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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8月16日